我們建議:第一,加大對物流園區道路、交通設施等部分公用基礎設施的財政預算投資,對周邊路面交通進行疏導和擴建,緩解交通壓力,提高運行效率。第二,適當放寬入區物流企業車輛限行/禁行限制。第三,有針對性地建立車隊綠色通道。第四,考慮物流園區與周邊的公交暢通和接駁,增加公交線路進入園區,與外部交通系統形成有效銜接。
八、建立健全物流園區考核評價體系
物流園區的健康發展有賴于規范的物流市場環境。一些地方在物流園區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定位不準、規劃不明、經營不善、管理不力,甚至盲目發展、重復建設的問題,嚴重影響了物流園區的健康發展。因此,急需建立健全相應的考核評價體系。
我們建議:第一,結合我國物流園區的發展特征,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發展、減少城市交通壓力、優化城市布局、促進資源整合、減少環境污染等各項指標,建立社會化的物流園區評價體系和方法。第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深入開展物流園區綜合評價工作,從行業自律層面強化對物流園區的管理,規范物流市場經營秩序,引導物流園區健康發展。第三,加強物流園區規劃、立項的后評價工作,對于占用土地而又遲遲不開工的項目,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嚴肅處理。
九、組織實施物流園區示范工程和重點項目
物流園區是一個新的事物,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近年來顯現出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的局面。不僅需要加強管理和約束機制,也需要樹立典型,加以引導。
我們建議:在深入調查,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的基礎上,組織實施物流園區示范工程和重點項目。示范工作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相應的申報和評審辦法,明確示范工程和重點項目的條件、程序和規則,組織實施全國示范工作。對于示范工程和重點項目,應在土地、投融資以及稅收等政策方面給予重點扶持,促其快速發展,也為其他物流園區樹立標桿,起到示范和帶動作用。
十、加強物流園區建設和管理的統籌協調
物流園區的規劃建設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涉及到發改委、國土資源、交通、建設、海關、稅務、工商等各個部門,以及各省區市,必需加強協調與配合。
我們建議:中央政府層面,應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牽頭,吸收相關部門參加,制定有關的規劃與政策,加強對物流園區發展的指導、協調和宏觀管理。各級各類物流園區應該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重要節點城市的物流園區應該納入全國統一規劃。地方政府要服從于全國統一規劃,指定專業職能部門分管物流工作。政府相關部門要委托行業協會,了解情況,參與規劃,落實政策,加強行業自律。
以上是我們經過深入調研,提出的物流園區及相關政策建議,請國家有關部門予以重視并抓緊解決。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作為行業社團組織,將從實際出發,反映行業情況和企業訴求,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盡快制定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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