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商務部官員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大對“農超對接”的財政支持力度,進一步發(fā)揮其平抑物價、減少農產品流通環(huán)節(jié)的作用。然而記者調查發(fā)現,“農超對接”實際運行中存在部分超市門檻高、回款周期長等諸多問題,推廣效果受到影響。
專家認為,農產品的下游超市已經是現代化產業(yè),而上游的農民和合作社還處于初級階段,農產品供應鏈中各方位置不對稱是產生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
惠農好事遭遇阻礙
“太受氣了,總覺得比人家矮半截。”哈爾濱新興蔬菜加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張輝談到與大型超市合作時說。
哈爾濱新興蔬菜加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蔬菜、大豆、豆油等農產品的采購、加工和配送。2008年,該公司開始嘗試“農超對接”模式,從種菜大戶和農村合作社采購農產品,銷往沃爾瑪、新一百等大型超市、商場。
張輝說,一些大超市進店門檻較高。除非在當地規(guī)模、名氣都較大,否則很難有機會進入大型超市。農產品進駐大型超市投資大、扣點高、回款周期長,加上經常需要配合超市搞各種特價、促銷等活動,做不好甚至會賠錢。
據了解,大型超市有固定轉款周期,農產品供貨方有時需要一兩個月才能收到貨款,一些小型合作社和農戶很難接受。張輝指出,個別大型連鎖超市條件苛刻,回款周期太長,有時甚至強加各種費用,他的公司不得不從這樣的超市退出。
遭遇類似煩惱的還有哈爾濱市連升特色果菜專業(yè)合作社。據合作社負責人鄭連升介紹,超市對農產品的質量、賣相等方面都有較高要求,而且超市根據銷售量而不是進貨量與合作社結賬,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損失由供貨方承擔。比如合作社賣給超市時的蔬菜是130斤,但由于中間損耗,最終超市賣出的蔬菜可能只有100斤。超市賬面上顯示的銷售量與合作社供貨量有時相差較大,差額部分只能是合作社“吃啞巴虧”。
哈爾濱市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總經理向記者介紹,該超市從2010年起開始實行“農超對接”,在政府部門協調下通過農產品公司與農民對接,以簽約形式訂購指定品種、數量的農產品,農民按照超市方面的要求種植,農產品質量和供應有了保證。但在操作過程中也出現一些問題,不是蔬菜質量不達標,就是供應不及時,或者中間斷貨,這也讓超市非常犯愁。
供應鏈各方不對稱阻礙平等對接
哈爾濱市農業(yè)委員會蔬菜處處長于鳳芹介紹說,早在2004年哈爾濱市就啟動了“農超對接”,但現在能直接和超市對接、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的合作社或者配送中心只有十余個,發(fā)展較為緩慢。目前,哈爾濱市的合作社和配送中心規(guī)模相對較小,由于冷庫造價高,檢測中心成本大,導致儲存蔬菜難,這些因素都制約著合作社、配送中心的發(fā)展。
據了解,“農超對接”主要是為優(yōu)質農產品進入超市搭建平臺,減少農產品流通環(huán)節(jié)、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實現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建立農產品現代流通體制、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鄉(xiāng)統(tǒng)籌協調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合作社與大型超市的對接卻因為雙方地位、經營理念和現代化程度等因素不同而出現一些問題。鄭連升等合作社負責人認為,合作社在與大型超市合作過程中雙方地位不平等,合作社沒有主動權。進店門檻高,合同不平等,這是他們與超市合作時遇到的主要問題。
中國農業(yè)科學院農業(yè)經濟與發(fā)展研究所研究員胡定寰介紹說,農產品的下游超市已是現代化產業(yè),而上游的農民和合作社還都處于初級階段,農產品供應鏈中各方位置不對稱是產生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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