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早期的《謝爾曼法》主要用來反對松散聯盟,而且由于美國政治體制的特征、聯邦與州立兩種司法,它只能監管“州際間或與外國間的商業或貿易”。美國聯邦政府1892年指控糖業托拉斯壟斷一案就是因此而被撤銷,這就是著名的E. C. Knight案。以后的很多緊密聯合以及合并都援引此判例逃脫《謝爾曼法》的監管。
顯然,反托拉斯立法限制了美國企業界尋求穩定和控制環境的解決方案。它引發了這樣的狂潮:找尋一種既合法,還能充分發揮卡特爾和松散企業協議作用的組織結構。律師們從美國E. C. Knight 案中得到啟發,很快就建議他們的客戶:通過控股來并購,而不必成立卡特爾、托拉斯或其他松散企業聯盟。美國掀起了第一次合并浪潮。1895~1904年間,平均每年有300家企業加入到并購的行列。松散型企業聯盟迅速從美國工業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