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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國外向型經濟的蓬勃發展,現代物流中的一個重要分支——“保稅物流”的作用日漸突出。在這一背景下,我國海關作為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逐步建立了一套與我國國情基本適應的保稅物流制度,在確保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最大力度地支持和促進保稅物流的發展。海關總署于2004年提出了建立“以保稅區和海港區港聯動為龍頭,以保稅物流中心(A型、B型)為樞紐,以優化后星羅棋布的出口監管倉庫和公共型,自用型保稅倉庫為網點”的三個層次、六種監管模式的多元化保稅倉庫物流監管體系的整體思路和改革方案,從而形成全國范圍內的保稅物流網絡,以滿足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國際物流發展需要。國務院目前共批準設立上海、天津等8個區港聯動即保稅物流園區的試點項目;海關總署共批準設立蘇州工業園區等多個保稅物流中心(A、 B型)的試點;加上之前在全國范圍內設立的684保稅倉庫和69個出口監管倉庫,新型的保稅物流監管體系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初步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