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管監管:簡稱貨管。是海關代表國家在口岸,根據《海關法》和國家其他進出口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合法進出境貨物和運輸工具的重要管理職權,也是海關完成征收關稅、制止走私違法、編制海關統計等各項任務的基矗
貨運監管的基本制度:對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及其所載貨物,進行審單(申報)、查驗、征稅、放行構成貨運監管既相互制約又相對獨立的統一整體,是貨管的基本作。
查驗(檢查):是以經過審核的單證為依據,對貨主申報的內容進行直接實際的核實和查對,除有特殊規定準予免驗者外,進出境貨物的運輸工具均應接受海關的查驗,它為打擊走私違法情事及為征稅、統計提供實際監管依據等方面有著重要的作用。
單貨相符:在辦理進出口海關手續時,經查驗貨主申報的進出口貨物的單證與實際進出口貨物相一致,習慣上稱為單貨相符。
單貨不符:在辦理進出口海關時,貨主申報的進出口貨物單證與實際進出口貨物經核實不一致,習慣上稱為單貨不符。
放行:就是指對經過審單、查驗、征稅監管環節后已人備單貨相符的貨物和運輸工具簽印放行的監管行為。
開驗:海關在查驗過程中。針對有些貨物做細查細驗時,進行內外包裝開拆核實查證的行為。
開拆:海關在查驗工作中,對需要重點查驗的貨物進行開箱拆包細驗的監管行為。
重封:對受海關監管的貨物由于復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關封的行為稱為“重新加封”,簡稱重封。
關封:用于海關內部聯系、交接有關單證所使用的印有“海關關封”字樣,可以加封的信封。
關鎖:一種用于對海關監管貨物加封的金屬制一次性使用的長條形封鎖。
紙封:用于加封小件海關監管物品的紙質封條。
海關封志:加封海關監管物品的紙封在施封時,注明具體海關的稱謂及年、月、日的稱為封志。
簽印:在辦理海關手續時,根據不同的作業環節的內容,海關在有關的單證及文件上加蓋不同印章的行為。
騎縫章:為了保證海關監管貨物留存單據的完整齊全以及核對有關單證,在單據交接處所加蓋的印章。
簽字:辦理有關海關具體手續時,經海關關員認可后在有關單證上簽名批注的行為。
結關:辦結或暫時辦結海關監管手續的行為。
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是我國實行對外貿易管理的一種行政保護手段,是根據我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對進出口貨物和物品實行全面管理的制度。
進出口許可證:是國家管理進出口貿易通關證件,由對外經濟貿易部及其授權的有關盛自治區、直轄市經貿委局和特派員辦事處審核簽發,從92年起,進出口許可證上各項標注中英文對照、商品名稱、編碼和計量單位,采用“商品分類和編碼協調制度”。
三級管理:指進出口許可證的具體發證工作實行經貿部、經貿部駐口岸特派員辦事處和省級對外貿易管理部門三級管理。
發證機關:具體指中央、國務院各部、委及其所屬單位、申領進出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為對外經濟貿易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其發證機關為省級對處經濟貿易廳(委局);另外十四個沿海開放城市所屬單位的發證機關為經貿部駐口岸特派員辦事處。
保函:是由擔保人按照海關的要求向海關提交的,訂有明確義務的一種擔保文件。
擔保:以向海關繳納保證金或提交保證函的方式,保證在一定期內履行其承諾義務的法律行為。
保證金:是由擔保人向海關繳納現金的一種擔保形式。
滯報金: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應當向海關申報。超期未報的,從第十五天開始海關所征收的延期未報罰金稱為滯報金,日征收金額為進口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不足10元的免收。
報關期限:指貨物運到口岸后,法律規定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
批文:指進出口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海關手續時,根據不同經貿管理的內容,而向有關管理部門申領的進出口批準文件。
機電產品:是指使用機械、電器、電子設備所生產的各類農具機械、電器、電子性能的生產設備和生活用機具。
配額: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對一些商品在進出口數量上予以限制的方式。
配額管理:是國家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管理的一種手段,國際間根據慣例和協定對一些商品在進出口數量上進行一定限制的管理。
自動出口限額:指出口國在進口國的經貿壓力下,或為了維護出口價格的穩定,而自動限制某項商品對進口國的出口。
出口配額證商品:指在對外經貿活動中,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以內,對一些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加以直接限制,這種限制下的商品,對出口國來說就首先要領取配額證,而這些商品也因此稱為出口配額證商品。
對臺貿易:亦稱直接對臺貿易,指由經貿部批準和指定的有關外貿進出口總公司、工貿總公司和其它公司可以直接和臺灣省進行經貿活動。
轉關貨物:指經收、發貨人申請并經海關核準進口貨物可以轉至設有海關的指運地辦理進口手續;出口貨物可以在設有海關的起運地辦理出口手續后,再轉運至出境地海關核查放行出口。轉關貨物向海關申報時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接
載進口貨物:是指境內汽車到口岸海關監管區接載由境外汽車載運進境后倒裝的海關監管貨物。
卸轉出口貨物:是指境內汽車載運至口岸海關監管區后倒裝由境外汽車載運出境的海關監管貨物。
海關監管貨物:對進出境受海關監管尚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切貨。統稱為海關監管貨物。
中轉運輸:常指商品運輸在商業系統內的中間轉運。即商品運輸不直達目的地,須在中途變換運輸方式或更換運輸工具的一種運輸方式。
承運:指運輸企業承受托人委托運送貨物的行為。
托運:發貨人委托運輸企業將一批貨物支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指定的收貨人的行為。
進出境運輸工具:運載海關監管貨物進出境包括船舶、航空器、火車、汽車和其它運輸工具。
進出境列車:是指進出關境的機車、客車、貨車、郵政車、發電車、守車和軌道車等。
進出境汽車:是指受海關監管,用于載人或載貨類進出境汽車,包括特種用車
進出境航空器:指受海關監管,用于載人、載貨或其它用途的進出境航空器,包括各種飛行工具。
貨柜車:指將密封箱式貨柜固定在汽車底盤上的運輸車輛。
集裝箱車:是指用以運載可卸下的集裝箱的專用運輸車輛。
進出境馱畜:指受海關監管,用于馱運貨物進出境的馱畜。
特殊運輸方式輸送進出口貨物:指受海關監管,以特殊的承載和輸送方式進出口的貨物,包括水、電、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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