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謂自由的西方市場中,中資企業的投資進程走得異常艱辛。除三一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外,華為、中興也在美遇挫,美方給出的理由同樣是“威脅國家安全”。
美國大選進入白熱化之際,奧巴馬頻頻祭出“中國牌”,使得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越發受到國內外的關注,這場訴訟的前景如何?對于中國企業進軍國際市場有何意義?在以“國家安全”為遮羞布的新型貿易壁壘下,中國企業如何應對?
在一個法治國家,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中國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
奧巴馬在選戰中拿中國開刀、拿中國有代表性的企業開刀,很可能觸發“寒蟬效應”。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教授張國慶
三一之所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是基于對美國司法公平、公正的信心。我相信美方會做出一個聰明的選擇。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羅爾斯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
法律程序
下月美國當地法院將召開聽證會
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已經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半個月來,先后有數十家媒體對該事件進行了報道。
據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代理律師夏廷康介紹,這是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CFIUS)成立以來,外國公司第一次對該機構提起訴訟,是史無前例的。
中國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介紹,根據美國的訴訟程序,一個案件在進入實體的審理之前,往往會有一些雙方的往來,被告可以提起一個動議,申請法院來解散這個案子。“我們估計被告在這個月底就可以提起申請解散的動議,而法院可能會在11月底以前初步裁定,所以可能很快就會有一個階段性的成果,但是如果這個案子最終法院決定審理,時間可能會比較長,現在不好預測。”
夏廷康透露,11月28日,美國當地法院將就此案召開聽證會,要解決的是一個關鍵性問題:美國總統奧巴馬下達的命令受不受司法審查。他預計聽證會之后,法官可能很快就會做出決定,之后雙方都有可能提出上訴。整個過程可能需要3到6個月,這在美國的訴訟實踐中算是相當快的。
案件分析
“美方行為已經違反自己國家法律”
三一集團此次在美起訴美國總統,依據的是美國憲法及行政法條。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認為,美國方面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美國自己的法律,也違反了國際法。
“具體來說,美方行為違反了中美兩國上世紀80年代簽署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梅新育說,根據這一點,如果三一集團方面覺得有必要的話,我國政府已經可以就此與美方展開外交交涉。但是否真正實施外交交涉,首先取決于三一集團應訴維權整體戰略。而且這樣一起案例將不可避免地給正在談判的中美新投資保護協定制造障礙。
訴訟前景
案件可能被駁回,但也有勝訴希望
日前,美國財政部發言人在回答涉及此案的問題時說,他們認為三一肯定會敗訴,因為CFIUS本身有一個規定,總統的有關行政命令不受憲法的司法審查,不受違憲的司法審查。但是,三一方面仍舊表示,對該案的訴訟前景充滿信心。
郝俊波預測,這個案子的前景會比較艱難。他認為,奧巴馬作為一個尚在任期內的美國總統,他所做出的決定一般不會受到美國的司法審查,所以,很有可能這個案件從程序上就會被駁回。但郝俊波同時表示,從法理來講,這個案子也存在勝訴的希望,因為美國原則上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作為律師,我多年的從業經驗告訴我,那些穿著西裝的律師和穿著法官袍的法官,首先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并不是一個法律機器,所以最終影響這個案件的也許是法官有關的價值觀或他們自己的生活體驗。”
夏廷康認為,由于涉及“國家安全”這一敏感話題,本身要打贏這個案子確實存在著一定的難度,但他相信在美國這樣一個法治社會,沒有人能夠把自己凌駕于憲法之上,“美國總統不是例外,在安全領域里面也不會是例外。”
夏廷康說,三一集團和羅爾斯公司不是有意選擇奧巴馬作為起訴對象,而是因為風電項目最后被禁止的這個命令是由奧巴馬總統簽署的,法律上來講就是,奧巴馬是天然的當事人。在中國人看來,起訴美國總統這件事似乎很高調,事實上,對美國這樣一個法治國家而言,老百姓告總統和企業告總統,都不是第一次。
[分析]
“國家安全”成為貿易新壁壘
近年來,中資企業在美投資、收購、銷售、承包等行為在已符合當地法規、通過技術檢測等前提下,投資仍屢次受阻。從反傾銷、反補貼到技術壁壘、綠色壁壘,再上升到國家安全層面“考量”下的“禁用”,美國貿易保護主義有愈演愈烈之勢。
“根本不需要實質‘威脅’動作,只要美方認為你有威脅的能力,你就是‘威脅’了。”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經所所長肖煉直言。“國家安全只是美方對外宣稱的借口”。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院長邢厚媛指出,其背后的真正目的有政治和經濟兩方面。
邢厚媛稱,政治方面,一方面,中美兩國存在意識形態的差異,美國看待中國大型企業經常戴著有色眼鏡,例如美眾議院稱華為、中興威脅其國家安全,盡管華為、中興是民營企業,其較大的發展規模仍讓美國感到“不安全”;另一方面,目前恰逢美國大選,打“中國牌”爭取選票也是重要原因。
經濟方面,之前美國對中國制造的“畏懼”還限于勞動密集型產品,而華為、中興的發展讓其看到了中國企業在更高級如通信技術領域發展的競爭力。對于來自技術含量高的產業的競爭,一般的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救濟措施抑制效果有限,且有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制約,相比之下,以“國家安全”為由具有美國單方面“一票確認”的特征,能更容易更簡單地把美國不愿接受的產業擋在國門之外。
事實上,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理由阻止中國企業進入美國市場已經發生過多次。資料顯示,近年來,中國公司在美投資屢屢遭遇“安全問題”,中海油并購優尼科公司、華為并購三葉公司等并購案最終都以失敗告終。“可以說,這種威脅國家安全的借口已成為一個非市場壁壘,甚至可能成為又一貿易保護措施。”邢厚媛表示。
如此背景下,中國國際貿易學會中美歐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何偉文表示,希望中國企業不要因類似事件對美國市場心生懼意,而應考慮采取迂回的措施進入美國市場。比如與在美國境內有市場地位的合作伙伴結盟,學習聯想和IBM的合作模式進行發展;或抓住美國地方政府希望提升就業率的心理,參與地方項目。
邢厚媛也建議中國企業,在進入美國較發達市場時,在堅持市場為導向的原則下,運用媒體、中介機構等加強與當地政府、企業的公共關系,以求更和諧發展。
綜合《工人日報》《國際商報》報道
[觀點]
國際規則中,要敢于“讓你疼”
在遭遇CFIUS的阻撓之后,三一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不僅沒有“知難而退”,反而在收到總統行政令之后,將美國總統告上法庭,此舉在國際上備受矚目,也為中國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經驗。
作為長期代理國際訴訟的律師,郝俊波認為:“這起案件不僅關系到每個走出國門的中國企業的切身利益,而且對美國自身的法制,都會有一個非常重大的意義。因為美國是實行判例法的一個典型國家。”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教授張國慶認為,三一此舉是做了非常好的表率,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創造了一個條件。“從國際游戲規則來說,從來沒有一種一方永不說‘不’的關系可以長期維持健康和協調,在國家關系中,‘讓你疼’也是為了保護這個關系,從這個角度來說,三一此舉有利于保護和改善中美經貿關系。”張國慶表示,三一這次等于是給大家上了一堂公開課,就是中國企業要贏得更多國際話語權,但話語權的取得和鞏固是一個艱辛的過程。
(紅網) |